如发现可疑患者,要按照首诊负责制要求,立即上报信息,按要求引导患者至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落实好闭环管理。
9月2日,河南疾控发布了8月31日安阳滑县新增的35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其中包括5名医务人员:
8月30日,滑县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中一例涉医务人员:
从8月30日到31日,2天时间,安阳滑县已有6名医务人员感染,涉及3院。
除此之外,8月31日,伊川县在31类重点人群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据通报,该阳性人员工作单位为某口腔诊所。
目前,滑县继续实施社会管控。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可向村(社区)申请或拨打120,实行全程闭环管理。洛阳伊川县也及时发布通告,全域实行分类管理。
1.郑州某中医院抽查发现多名医护人员核酸检测结果超期,其中儿科诊室一名医生超过12天未进行核酸检测;
2.某村卫生所未落实扫码查验措施; 3.某口腔门诊门口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查验措施。 当前全国疫情呈多点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但医护人员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例却频繁发生,轻则通报批评重则判刑,也给广大医务人员敲响警钟。
一、区域划分不明确,社区及其他工作人员与采样医务人员在同一区域时(均二级防护)
穿戴要求: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防护口罩;③一次性隔离衣(采样人员内着洗手衣);④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⑤一次性乳胶手套(双层);严格执行手卫生。
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防护口罩;③一次性隔离衣(内着洗手衣);④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⑤一次性乳胶手套(双 层);严格执行手卫生。
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外科口罩;③隔离衣(建议进购反穿式不戴帽子的);④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穿戴要求: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防护口罩;③一次性防护服(采样人员内着洗手衣);④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⑤一次性乳胶手套(双层);⑥一次性靴套;严格执行手卫生。(疑似或有流行病学史设置为封控区时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二级防护,按此要求进行着装)
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防护口罩;③一次性防护服(内着洗手衣);④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⑤一次性乳胶手套(双层);⑥一次性靴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防护口罩;③一次性隔离衣;④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如与核酸采样医务人员同一区域需统一着装)
穿戴要求: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防护口罩;③一次性隔离衣(内着洗手衣);④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穿戴要求: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防护口罩;③一次性防护服(内着洗手衣);④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⑤一次性乳胶手套(双层);⑥一次性靴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穿戴要求:①一次性工作帽;②医用防护口罩;③一次性隔离衣;④一次性乳胶手套。(如与转运医务人员同一区域则统一着装)
05新冠疫情防控须知, 请查收!当前,国内疫情情势严峻, 分析上述被罚原因,提醒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以下几点要牢记于心:
法律责任:任何个人必须接受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六条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首诊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重大责任。当前,基层卫生条线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要求,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1、强化守土有责,充分认识基层机构“漏掉一个可疑患者、发生一例院感事件”都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思想上要高度警觉,行动上要高度自觉。
2、做到守土尽责,要第一时间掌握最新要求,第一时间全面部署,第一时间落地落实。
3、落实风险排查,对本单位疫情防控风险点迅速开展深入排查,及时全面整改到位。
4、根据实际就诊流量和人员集聚情况,动态配足配齐预检分诊点医务人员,并明确1名高年资医师统筹负责管理。
5、对所有就医患者及陪同人员,统一使用《江苏省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操作表》(有打“√”,无打“×”)进行详细问询,告知法律责任,签名确认。
6、对经预检分诊发现的可疑病例及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个体诊所、卫生室(所)必须做到严格的闭环管理。
7、除预检分诊外,接诊的基层首诊医师必须再次深入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旅居史等。
9、除发热以外,对仅有新冠肺炎其它相关症状的患者,有接诊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开展核酸检测作进一步的排查。
10、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患者一律予以留观,不得允许患者擅自离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备足隔离留观用房,切实做到一人一隔。
1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独立的通道引导至隔离留观室,做好患者信息登记、落实72小时随访管理。
12、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样应送能提供最快检测结果的合法机构检测。
13、各设区市要对基层设立的发热门诊(诊室)逐一组织评估,不具备能力或条件的,不得开放使用。
14、严格落实单位职工、村卫生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服务外包等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规定。医疗机构新入院病人和陪护,入院前必须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入院,入院后前三天每天查一次,之后每周查三次。基层医务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每周查三次。
15、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培训,加强职工防护物品规范穿脱等实训与演练。基层感控专管员要开展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16、明确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单位职工、村卫生室人员外出管理和每日健康监测。对物资药品配送、医废转运等所有来院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做好专项登记。
17、实施住院病房封闭管理,原则上不访视,非必需不陪护。在院病人及陪护人员,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区。
20、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可疑患者。如发现可疑患者,要按照首诊负责制要求,立即上报信息,按要求引导患者至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落实好闭环管理。